转发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等六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知》

2010-01-28 18:41:47 作者:张店区卫生局 来源:张店区卫生局 浏览次数:0

区属医院,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管各企业医院、民营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等六项卫生行业标准和省卫生厅文件精神,加强全区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防范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
区属医院,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管各企业医院、民营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等六项卫生行业标准和省卫生厅文件精神,加强全区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防范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现将市卫生局印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等六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知》(淄卫字[2009]3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卫生行业标准和工作要求,并将本单位的自查评估情况于2009年12月28日前报区卫生局医政科,联系电话:2126207,电子邮箱:zdwsjyzk@163.com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等六项
卫生行业标准的通知》
 
淄卫字[2009]327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等六项卫生行业标准和省卫生厅文件精神,加强全市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防范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学习,明确要求。2009年4月1日卫生部卫通[2009]10号发布了三项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WS310.1-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WS310.2-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和WS310.3-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和三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WS/T 311-2009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 312-2009医院感染监测规范和WS/T 313-200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这是卫生部首次以卫生标准形式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标准,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人员、建筑、设备设施、耗材、清洗消毒灭菌技术以及效果监测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是今后我市加强和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的重要依据。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手术室(部)要严格执行三项强制性标准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动三项推荐性标准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组织,健全制度。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承担着全院临床科室的无菌物品的供应保障任务,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以及医务人员的健康。加强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建设,对于有效减少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医院院长作为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消毒供应中心建设纳入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增配人力,指定一名分管院长具体负责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直属护理部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其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人属于科护士长编制,要由中级以上职称、年富力强、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人员配置要与医院的规模、业务量和床位数相适应。要及时修订完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分级负责,严格考核。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考核评估工作程序》和《山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考核评估标准》要求,加强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评估和督导检查。各医疗机构在自审合格基础上填写《山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考核评估申请表》,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报至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各区县卫生局要依据《山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考核评估标准》,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工作进行初审,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报市卫生局进行考核评估,不合格者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有严重医疗安全隐患的供应中心,报市卫生局进行全市通报并停止该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整改期间医院物品的消毒供应可以协调临近已评估合格的医疗机构承担,向其支付相应的费用;评估不合格需要改建、扩建或新建消毒供应中心的医疗机构,要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规划、建设及考核评估工作。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要按照上述标准要求认真搞好自查整改,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自查评估情况报我局医政科。淄博市医院感染管理监控委员会承担全市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考核评估、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医院新建、改建、扩建消毒供应中心建筑设计的咨询等工作。
    联系人:任玉萍;联系电话:2774888;
    电子信箱:zbyzxxw@163.com
    附件:1、《山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考核评估工作程序(试行)》

     2、《山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考核评估申请表(试行)》

     3、《山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考核评估标准(试行)》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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