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01-28 18:41:05 作者:张店区卫生局 来源:张店区卫生局 浏览次数:0

区属、区管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市卫生局转发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8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区属、区管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市卫生局转发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8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我区《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各医疗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每一阶段活动开展有关情况应及时报送区卫生局医政科。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市卫生局转发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82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安全评体系,建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确保医疗安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工作步骤
    根据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全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10月)
    制定我区《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行动员和布置;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完成“万里行”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11月—20104月)
    各单位根据卫生部、省、市、区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全面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自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以查促建、纠建结合,以多种形式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和评价体系。区局按照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对全区医疗机构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和指导。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05月)
    各医疗机构认真总结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经验和成效,区卫生局将适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三、工作重点
    1、广泛开展多层面的宣传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医学科学观。
    2、以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为重点,全面梳理医疗机构开展的医疗技术情况,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
    3、狠抓医院医疗质量和效率的持续改进,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手术与麻醉医疗安全管理、采供血与临床用血管理、药品使用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等。
    4、全面排查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设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督导。
    5、逐步形成完善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分明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
    6、积极探索建立我区医疗服务社会评价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医院工作评价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和整体推迸的一年,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在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决定在全国、全省、全市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专项活动,对于新形势下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的提升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改善医疗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万里行”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严格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保障病人安全。为加强对“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组织领导,区卫生局成立张店区卫生局“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制定全区“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全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各医疗机构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相关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有力、有序地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
   2 、狠抓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意义和要求,紧紧围绕“坚持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活动主题,坚持内涵建设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全面梳理与重点整改相结合、医院自查与行政督导相结合、当前任务与长远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本着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医院改革、发展、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把“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院管理年活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等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面提高医院工作水平。要积极探索建立我区医疗服务社会评价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医院工作评价的长效机制,将医院管理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轨道。
    3、加强督导,务求活动取得实效。区卫生局将按照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区属、区管医院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抽查、专项检查和目标考核等多种形式,对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加强对重点工作、薄弱环节的督导与检查,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务求活动取得实效,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4、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的积极作用,在区卫生局网站大力宣传各单位“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新鲜做法和经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相关材料可参考附件2),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提高医疗安全、理性就医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广告的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医患环境,同时也为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及时总结,促进活动不断深入。各单位要加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总结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新举措、新做法、新成效,并以编印活动简报或通讯等形式,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区卫生局“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总结推广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上报市局。各医疗机构在每一阶段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区卫生局医政科,联系电话:2126207,电子邮箱:zdwsjyzk@163.com,典型做法和经验可随时上报。
 
附件:
    1、张店区卫生局“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相关宣传材料(电子版由区卫生局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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